四川省诗书画院副院长,国家一级美术师,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四川省文联副主席,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主席,中国文联委员,中国书法院研究员,四川大学、山东艺术学院客座教授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,第一批巴蜀画派影响力代表人物。
男,四川江津人,1946年6月出生,汉族,大专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为四川省诗书画院副院长,国家一级美术师,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四川省文联副主席,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主席,中国文联委员,中国书法院研究员,四川大学、山东艺术学院客座教授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,第一批巴蜀画派影响力代表人物。
幼承家学,后师事施孝长、陈子庄,后入南京师范大学高师书法师资进修班,受教于尉天池教授,同时在该校美术系任教。学书由王羲之入手,后涉欧阳询、颜真卿,继攻汉魏碑刻及米芾行草和孙过庭草书。书作以行草、隶书见长,朴华兼容,俊雅宏达,书风受谢无量、刘孟伉影响较大。
获中国图书奖二等奖(合作)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。2001年,获中国书法家协会颁发的“中国书法艺术荣誉奖”。1995年,被评为突出贡献专家,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2001年,获中国书法家协会颁发的“中国书法艺术荣誉奖”。
著有《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》(合著)、《何应辉书画精品辑》、《何应辉书法艺术及技法》、《中国书法全集——秦汉刻石》、《何应辉书石涛黄宾虹论画语要》等。